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上限是怎么确定的?

 人参与 | 时间:2024-11-19 01:19:00

交强险的交强金额赔偿金额上限是根据事故中机动车的责任情况来确定的。

有责任时,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 万元,上限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 万元,确定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交强金额总计最多赔 20 万元。赔偿

无责任时,上限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 万元,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 元,交强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赔偿总计最多赔 1.99 万元。上限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确定死亡补偿费、交强金额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赔偿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上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二项。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七项。

交强险实行分项赔偿,任何一项不得突破限额。而且交强险一般不赔偿诉讼费、鉴定费。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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